達賴喇嘛與中國政府之間目前的對話情況. 照片: 西藏流亡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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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賴喇嘛與中國政府之間目前的對話情況 嘉日.洛珠堅贊達賴喇嘛與中國政府之間目前的對話情況感謝布魯金斯學會給我提供機會,在此與大家討論達賴喇嘛的代表和中國政府之間現有對話的狀況。

自2002年起,我們之間已舉行了五輪會談,朝著營造一個誠懇對話的氣氛,走過了漫長的道路,為了藏、漢人民的未來而要達成一個共同接受的決議,這是必不可少的一步。 中國領導人把構建“和諧社會”作為新的重點,這使我們西藏人頗受 鼓舞。一個和諧的社會應該是一個建立在共識上的社會,一個照顧全體人民需求的社會。尤其是象今日中國這樣一個多民族的國家而言,更應該如此。

同樣,中國提倡的“和平崛起”使我們深受鼓舞,它旨在建立一個 “富強、民主、先進文化的現代化社會主義國家”〔1〕。這一發展 戰略客觀地面對今日中國所面對的問題,要獲得長久的成果,藏族人 民的意願必須要受到重視。和平和穩定只能通過和平之路來實現。保 持文化多樣化和維護藏族人民的民族特性是實現“和平崛起”的一大 要素。

達賴喇嘛對西藏未來的瞻望與和諧與和平發展的理念相符合。達賴喇 嘛對人類社會中相互依存的共性有著深刻的認識,他的人類共同責任 感的哲學信念就顯示了這一點。他在歐洲議會的講話中說:

今日世界要求我們承認全人類是一個整體。這個世界越來越變為 相互依賴的世界。這一新的相互依存的環境中,各自的利益存在 於關心其他人的利益的範疇之內。如果不培養共同責任感,我們 的未來將非常危險。”〔2〕

目前的對話

今天我樂意與諸位分享我們西藏人在尋求解決西藏目前的局面得到改善 的過程中所經歷和遭遇的挑戰。作為達賴喇嘛任命與中國政府進行接 觸的負責人,我希望自己的觀察將有助於加強營造一個信任和誠心的 氣氛,並最終能引導一個有利於雙方的協定。

自2002年達賴喇嘛的代表與中國政府之間重建接觸以來,國際上有關 人士、團體和政府一直對我們表示,他們希望更詳細地瞭解有關商談 的情況。但是,到目前為止,我們方面回避談論有關商談的細節。我們瞭解中國方面傾向於小心謹慎、低姿態地討論問題,尤其是向西藏 問題這樣極為敏感的事務上更是如此。我們認識到若公開談論有關對 話的細節,可能會對進程造成不必要的負面影響。正是因為如此,對 以往的五次會晤而言,我方在每次會談結束後發表的公開聲明中,只 是概述一下有關會談的大體情況,而從未談及會談的具體內容。

但是,近來在中國的一些報刊雜誌上發表了詳細概述我們跟中國政府 有關部門談論情況的署名文章〔3〕。並且中共統戰部的有關官員也 向駐北京的外國官員簡報了有關我們之間談論的內容。對於中國政府 公佈有關資訊,我們並沒有什麼意見。其實,我們從一開始就期望盡 可能地增加對對話進程的透明度。不過,通過單方面來公開對話情 況,在一些重要問題上內容變得片面、觀點單一。這樣不但給國際社會發出了混亂的資訊,也歪曲了達賴喇嘛的立場和 對中國人民的友好初衷。我堅信,這對在中國建立和諧社會和在國際 上促進中國的和平崛起都會起到負面的作用。

我們與中國政府舉行的五輪會談,使我們的對話進程推向了一個新的 階段。今天,我們雙方對另一方的立場都有了更好更深的瞭解,也進 一步認識到了雙方之間存在的基本分歧所在。從表面上看,對話上未 取得突破性進展,雙方的立場存在巨大的分歧。但是,幾十年之後, 我們雙方依然能夠開誠佈公地講明我們各自的立場,這一事實本身就 是一個意義重大的進步。如果我們連彼此之間存在的分歧都沒有辦法 得到充分的認識和瞭解,那我們還怎麼能取得真正的進展?

與我們進行對話的中國有關領導也認為我們在會談中取得了一定的進 展。2005年7月,我門舉行過第四輪會談之後,我在報告中說,朱維 群副部長說“我們不必對存在的分歧感到悲觀,通過不斷的會談和交 流,縮小這個分歧是有可能的。”〔4〕

今天,我想著重談一談對我們與中國政府繼續對話中至關重要的問 題:

達賴喇嘛把西藏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的前提下使問題得 到解決而進行的努力;讓全體藏族人民生活在同一個行政區域之 內的必要性;以及在中國憲法的框架之內讓西藏人民享受高度自 治的重要性。

西藏的地位

中國政府對達賴喇嘛和西藏人民缺乏信任感是目前我們在對話中遇到 的最致命的障礙之一。比如說,僅僅因為達賴喇嘛說他寧願面向未來 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而不是在歷史中尋找解決西藏與中國的地位問 題的答案,中國政府就認為他心懷叵測。中國方面的這種想法完全不 符合實際情況。

在歷史裏轉圈,無助於解決問題,因為藏人和漢人對雙方過去的關係 上各有不同的見解。因此,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上我們選擇了面向西 藏的未來而不是過去。在我們之間達成根本互信心之前,有關西藏曆 史進行爭論,只會帶來負面的作用;使得藏漢兩個民族解決這個問題 更加困難。

1979年,鄧小平設想了解決西藏問題的框架,他說除了獨立,什麼都 可以談論並可以得到解決〔5〕。由此,達賴喇嘛說我們應該承認今 天的西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的現實。從此,達賴喇嘛始終沒 有動搖過他所作出的決定,即我們不再提出從中國分離出去的要求。 自鄧小平執政時期到今天,我們一直在重申這個立場。

達賴喇嘛的“中間道路”原則所涉及的基本內容是西藏問題將在中華 人民共和國的框架之內得到解決。同時,它體現了達賴喇嘛對維護西藏 民族的特性、文化、宗教、以及生活習慣的關切。這一原則是達賴喇 嘛與流亡中的其他西藏領導人進行過多年的商榷後提出的。它現在已 完全被建立在民主體制上的西藏流亡社會所擁護,其中包括西藏人民 議會和民選內閣主席桑東仁波切。桑東仁波切在這一工作中的角色非 常重要。由於當前的情況,達賴喇嘛未曾公開尋求西藏境內藏人的支 持。但是,他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機會,解說中間道路原則,並受到西藏社會各界的支持和擁護。眾多中國知識份子和學者也對他的“中間 道路”原則表示了有力的支持,這使達賴喇嘛很受鼓舞。

中間道路原則顯示,達賴喇嘛把未來看的比過去更重要,在有關問題 解決的方法上,他致力於尋求一個能給西藏人民帶來更高的自治,給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整個亞太地區帶來和平與穩定。

同一行政區域下的西藏民族

因為達賴喇嘛就中國政府最擔憂的關係到西藏地位的問題上以給予了 充分肯定的回應,所以我們期望中國政府也應該使西藏人民的需求得 到真正的保證。

今天,西藏自治區境內藏人還不到藏族人口的一半。其餘的藏人生活 在青海、甘肅、四川和雲南省的藏族自治州、藏族自治縣和藏族鄉。 全藏區的藏族人民共用同一個語言文字和文化傳統〔6〕。就象中國 是許多不同的地區統一而組成的一個國家一樣,藏族人民也希望全體 藏人生活在同一個行政區域內,這樣他們就更有效地,更和平地維護 自己的生活習慣、傳統文化和宗教信仰。

在歷史上,同一民族被分制在不同的行政區域轄區導致了該民族的衰 弱和民族特性的喪失;同時也阻礙、甚至破壞整個國家的和平、穩定 和發展。這樣的局面,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的原則和目的相矛盾 的。為了整個藏族地區的繁榮昌盛,藏民族不能繼續留在分別管轄的 局面中,而作為一個獨特的民族而應該要受到平等、尊重、優待。

中國方面解釋說,目前的西藏自治區就相當於原西藏政府管轄的地 區,因此,他們認為,全體藏族人民共處在同一個行政區域裏的要求 是不合理的。這種爭論只會把我們不可避免地引入查明西藏政府領導 下西藏在歷史上的法律地位,對建立共同的未來而達成共識起不了任 何幫助作用。中國政府在國內行政區域的規劃和劃分上有過多次變更 (當這樣做符合她的需求時)。﹝7﹞

因此涉藏工作上可以再次這麼做,以此建立一個穩定的政局,幫助西藏人民確保他們的民族文化經久不衰。這裏所指的不是領土的劃分, 而是怎樣才能最好地促進和保護西藏的文化和生活習慣。

中國方面還把我們的立場看成是我們要把中國領土的四分之一分離出 去。首先,因為西藏沒有提出西藏要從中國分離出去的要求,所以這 一點上不該顧慮重重。而且,西藏居住的地區約占中華人民共和國領 土的四分之一,這是實際情況。其實,中國政府已經差不多在整個藏 區分別設立了藏族自治地區,比如,藏族自治區、藏族自治州和藏族 自治縣﹝8﹞,所以我們對藏區行政區域上的立場並沒有太大的分 歧。

西藏民族處在同一個行政區域之下不應該看成是試圖建立一個“大”西 藏,也不是在為分裂主義充當幌子,而是西藏人民作為中華人民共和 國的一員和一個獨特的民族,重建民族的尊嚴,平等地立足於各民族 之中的根本問題。再說,這也不是新的意見和主張。從一開始,藏人 就提出過這個問題,當時中國政府的有關代表也認為這個願望應該得 到認可。其實,1951年簽訂《十七條協定》期間,周恩來總理認為藏 族統一的想法很正當﹝9﹞。同樣,1956年,陳毅副總理在拉薩時 說,將來如果把所有的藏族地區合併到西藏自治區裏,這將會有助於 西藏的發展和藏漢民族的友誼﹝10﹞。

西藏人民在爭取全體藏人在同一個行政體制的管理下,一起生活、保 護和發揚藏民族的特色和文化的權利。統一將會使西藏人民感到成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員的優越性,西藏民族作為一個獨特民族的整體觀 得到充分尊重。

中國領導人非常清楚西藏人民的這一願望,不僅僅是達賴喇嘛和流亡 藏人提出的,而切也是西藏境內廣大藏人提出的,其中包括居領導地 位的共產黨員。因為瞭解這一點,中國的一些領導幹部最近試圖改變 公眾的看法,讓境內的藏人寫文章反對這一藏族共同的心願。

高度的自治

根據中國的《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11﹞、 以及《西藏的民族區域自治》白皮書﹝12﹞:西藏人民在政治上享有 充分的自治權;西藏人民在經濟和社會發展上享有充分的自主權;西 藏人民享有繼承發展傳統文化和信仰宗教的自由;西藏人民有權管 理、保護和優先利用本地的自然資源;西藏人民有權自主發展民族教 育和文化事業。

中國的《憲法》有明文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一律平等。國家保障各少數民族的合法 的權利和利益,維護和發展各民族的平等、團結、互助關係。 ……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 自治權。”﹝13﹞

給西藏人民賦予真正的自治,尊重他們的意願並維護他們的尊嚴,這 將給中國領導帶來歷史性機會,把中國建立成一個真正多民族、團結 互助的國家。這樣一來,就不必為維持局面而負出巨大的代價。就象 原中共中央總書記胡耀邦說:

“少數民族地區不施行充分的自治的情況下,要在我國實現真正 的民族大團結是不可能的。”﹝14﹞

中國政府中有些誹謗者把我們依據憲法中的有關規定,為了實現西藏民 族共同處在同一個行政區域之下和實施真正區域自治而提出的要求, 解釋為試圖在西藏想恢復原西藏政府的體制,或達賴喇嘛試圖重獲統 治全西藏的權力。再也沒有比這些更與事實背道而馳的謬論。達賴喇 嘛在2005年3月10日發表的講話中重申他的立場說:

“我本人而言,介入西藏問題中,決不是為了追求我個人的政治 地位和權利,也不是為了西藏流亡政府的權益。我在1992年發佈 的一份正式聲明中說的很清楚,當西藏獲得一定的自由,我們可 以返回家鄉時,我將不會在西藏政府中做官或擔任其他任何政治 職務,現有的西藏流亡政府將會被解散,西藏的管理工作將繼續 由境內藏人擔負主要的職責。”﹝15﹞

目前要做的工作是,針對西藏人民為了維護西藏民族的特性而提出的要 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內,發展一個自治體制,以便確保藏民族的 獨特性得到生存。到目前為止,與中國政府有關方面的會談中,我們 還沒有談論過任何有關西藏地區自治的具體事宜,比如說,象特別行 政區這樣具體的方法和稱呼。不過,我們應該看到,中國政府起草的 《十七條協議》﹝16﹞包含著相似的內容,但我們從來沒有擬定任何 具體的計畫並提出我們要比香港和澳門更高或更低的自治的要求。這 些地方各有自己的特性,為了在施政上取得成功,問題解決的對策一 定要反映出本地的需求和特色。我們特別向中國政府有關人員作了說 明,我們認為在這一實質性問題上進行充分討論比如何稱呼更為重 要。

西藏人民有爭取特殊地位的合法權利。這一點已被阿沛.阿旺晉美明 確闡述。阿沛.阿旺晉美是在中國政府裏資格最高的藏人官員,他通 常擁護中國官方對有關西藏的觀點。下麵是他在1988年發表的見解:

因為西藏特殊的地位,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之間 達成了《西藏和平解放十七條協定》。中央政府和其他任何一個 少數民族地區從未有過這樣的協定。為了實現西藏的長期性穩定 而制定政策的同時,我們必須要考慮西藏特殊的歷史地位。我們 應該要給西藏比其他民族地區更多的自治權。依我看,與其他自 治區相比,目前西藏自治區相對來說享有更小的自治權,跟一個 普通省份相差無幾。因此,西藏一定要享受特殊的待遇和更多的 自治,就象那些經濟特區一樣。我們一定要實行特殊的政策來處 理貫穿於歷史的特殊情況。﹝17﹞

其他重要的藏人官員,其中包括已故的班禪喇嘛﹝18﹞、巴瓦.平措 汪傑﹝19﹞等,為爭取西藏的特殊地位得以法律的承諾而作過許多努 力。同樣,原中共中央總書記胡耀邦認識到西藏比其他省區更為特 殊,他強調,西藏的特殊地位是無需辯解的。

其他需要講清楚的問題

在一些問題上,中國的一些官員歪曲了了達賴喇嘛的立場,其中包 括:說達賴喇嘛要求整個藏區的居民必須是單一的藏族人,以及人民 解放軍必須要離開藏區。中國政府裏有些誹謗者完全歪曲了達賴喇嘛 對這些問題上的立場,就象他們一向把任何表現藏民族特性的行為被 定義為分裂主義一樣。達賴喇嘛非常誠實地表達了西藏人民維持他們 的民族特性和保護西藏高原脆弱的生態環境的必需性。提出這些問 題,就是他關切過多地向藏族地區移民和把藏族地區軍事化的情況。 我們完全明白這些就是中國政府所顧慮的問題,我們在會談期間圍繞 這些問題,進行了廣泛的交談。我相信,通過和談進程,我們將會消 除這些顧慮。

現在解決西藏問題的益處

達賴喇嘛言行一致、待人真誠的高尚品德,受到世人的接受和敬仰。 為了使未來的西藏在政治上能夠享有應有的地位,他一直在希望能和 北京的領導舉行和談,他的建議極為務實也很靈活。而且,達賴喇嘛 始終堅信只有非暴力和對話才是解決西藏問題的正確途徑。

所有的西藏人,其中包括共產黨員、國家幹部、以及持獨立見解的人 士,都尊崇達賴喇嘛,這是事實。今天,藏人即使感到多麼地痛苦, 對中國在西藏的現行政策多麼的不滿,藏族人民也沒有訴諸暴力。這 主要是因為達賴喇嘛堅定不移地堅持和平與和解,並由此給西藏人民 帶來希望。

中國政府裏有些誹謗者認為,一旦達賴喇嘛去世,西藏問題就會消 失。這是最危險的短見。當然,對於西藏人民來說,失去達賴喇嘛是 一場巨大的災難。不過,更為重要的是,一旦達賴喇嘛辭世,西藏人 民就失去了堅持非暴力之路並獲得全體藏人忠心擁戴的領袖。在這個 情況下,中國政府要面對並處理依然存在的問題就會變得更加棘手。 很顯然,達賴喇嘛不在,藏人方面的立場會變得更堅強;再說,他們 所愛戴的領袖在流亡中去世,藏族人民的內心深處將會造成永不癒合 的傷口。

 在沒有達賴喇嘛的情況下,要讓所有的西藏人都包容內心的怨恨和氣 憤,是絕對不可能的。少數的亡命之徒,就會製造出嚴重的不穩定局 面。這不是威脅之詞,而是實事求是。

 達賴喇嘛的世界觀、他與西藏人民之間特有的關係、以及他在國際社 會上享有的名望,都使達賴喇嘛成為達成和平解決西藏問題的協議, 並且和平實施這一協定的鑰匙。這就是為什麼我一而再地向中國有關 領導解釋:達賴喇嘛本身不是問題,而恰恰是解決問題的答案。

 結語

 讓西藏人民享有真正的自治,是符合中國的利益的,因為它有助於中 國建設成一個和平、穩定、和諧的國家。解決西藏問題,對國際社 會、特別是對我們的地區,也非常重要。歷史上風雲多變的中亞地區 已重新成為一個充滿衝突地區。西藏可以扮演一個建造穩定的角色, 這對中國、俄國、印度,以及美國和其他國家非常重要。在過去數個 世紀中起到緩衝作用的西藏,將在今後建立一個更具內聚力和穩定的 地區起到十分積極的作用。從而使西藏從一個緩衝區變為一座不可替 代的橋樑。這一地區的不少政治觀察家認為,解決西藏問題是決定中 印關係能否正常化的重要因素之一﹝20﹞。基於這一共同利益有了深 刻的認識,達賴喇嘛始終支持印度和中國建立起友好、親密的關係。

 同樣,從環境保護的角度看,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西藏高原的重要 性。就單獨與水有關的問題而言,在未來幾十年內,水可能會變得象 汽油那樣稀少。西藏高原可以說是亞洲地區的生命之源泉,因為亞洲 的重要河流都起源于西藏高原。因此,保護西藏脆弱的環境應該當作 頭等大事。

 到現在為止,中國當地政府希圖通過政治和軍事壓力來脅迫和壓制西藏人民。西藏自治區的有些中共高級官員前不久的行為,以及西藏人 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人權繼續得不到保障等情況,充分體現了這些問 題的存在。這些行為不僅會傷害我們雙方為達成一個共同受益的商談 而所付出的誠意,而且還會給中國領導人製造難堪的局面,損害中華 人民共和國的在國際聲譽,破壞中國為建立負責任的強國和在國內建 設和諧社會的努力。

 我和同事格桑堅贊代表與中國政府的有關部門的領導會晤期間表示, 要完成我們面前的任務不是沒有可能。通過坦率的交談和不懈的努 力,能夠縮小我們之間表面上看來似乎無法解決的分歧。達賴喇嘛毫 不含糊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完整和主權所作出的努力,中國領導人 也應該認可藏族人民作為一個獨特、統一的民族而生存的意願,也就 是說,要實施中國的憲法中已有的相關條例。

 我們知道要達成一個和談協議並非易事。彼此之間的立場和分歧都已 被確認,我們真誠希望,現在我們雙方都認真地開始為找到共同點和 建立信任而能夠作出努力。為了推動工作進展,達賴喇嘛表示很樂意 親自到中國去朝聖。針對這一決定,在西藏境內外的藏人中和國際上 的朋友們都表示反對,因為他們不敢肯定中國方面到底有沒有誠意。 但是,達賴喇嘛認為,為了消除目前存在的這種不信任感,他願意做 他能做得到的任何事情。

 我們完全贊同中國政府構建“和諧社會”的努力和提倡“和平崛起” 的精神。中國要成功地實現和平崛起,必須依靠內部的穩定;西藏的 不到解決,難以實現和平崛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多民族的國 家,因此決不能忽視國內的文化多樣性。在期盼找到解決西藏問題的 方法時,就中國的最佳利益而言,最好讓藏族人民自願地在中華人民 共和國驕傲的一員。

 達賴喇嘛和西藏人民對國際社會的關注和支持表示深深的感謝。這是 最珍貴的精神上的鼓舞。同時,我們知道,這一問題最終還是通過 藏、漢雙方直接交流與溝通而解決。我真心希望這一天的到來為期不 遠,屆時,達賴喇嘛將雙手合在胸前,謙恭的向你走來並向你表示感 謝。

 我也想告知各位,每當我們代表團去中國時,總是受到中國政府各級 部門的熱情接待和最高的禮節。

 達賴喇嘛的先見之明就是使西藏人民能夠幸福美滿地生活在中華人民 共和國之中。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誕生就是一個歷史性民族自決運動的 產物。它成立的原則不是強人所難,而是如中國的《憲法》中?述的 那樣,平等是建國的原則。讓我們在這個基礎上建立平等關係,讓藏 民族在充分享有尊嚴的情況下,自由地、自願地成為中國的一部分。 我們無法重寫過去的歷史,但我們能夠共同決定未來。

 【附注】

 1、《中國的和平崛起》,鄭必堅在布魯金斯學會的講話稿,華盛 頓,2005年。

 2、達賴喇嘛于2001年10月14日在歐洲議會上的講話。

 3、益多:《達賴喇嘛“中間道路”之我見》;新華社,2006年7月 26日。

 4、達瀨喇嘛特使嘉日.洛珠堅贊於2005年7月7日在達蘭薩拉的講 話。朱維群是中共中央統戰部副部長。

 5、1979年,鄧小平對達賴喇嘛的哥哥嘉樂頓珠說的話。1992年6月 22日,時任中共中央統戰部部長丁關根對嘉樂頓珠重申了這一 點。

 6、《西藏文化白皮書》,於2000年6月22日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 院新聞辦公室發表。

 7、1954年,原屬於黑龍江省的白城市劃歸到吉林省;1955年,西康 省劃歸到四川省和西藏自治區;1988年;原來在廣東省管轄的海 南島被建成為海南省;1997年,重慶市從四川省劃出去,成為一 個直轄市。

 8、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網站。《藏族地區行政區劃》。

 9、阿沛.阿旺晉美跟中國領導人周恩來的談話,1951年5月。中國 領導人烏蘭夫西藏流亡政府官員達拉.平措紮西在1982年5月29 日在北京會晤時,烏蘭夫重申了這一點。

 10、《一個藏人革命家:巴瓦.平措汪傑的政治人生》第206頁上, 加利福尼亞大學出版社,2005年。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1984年5月31日第六屆全 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 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0次會議於2001年2月28日通過。 12、《西藏的民族區域自治》白皮書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 辦公室於2004年5月23日發表。

 13、《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章的第四條(於1982年通過)。 14、胡耀邦於1980年在拉薩的講話。 15、《達賴喇嘛在西藏抗暴起義46周年紀念大上的講話》,2005年3 月10日由西藏流亡政府外交與新聞部發行。

 16、《十七條協議》是於1951年5月23日由西藏和中國政府的代表在 北京簽訂。在這份協議裏,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宗主權被接受,但 西藏繼續充分享有自政權,包括達賴喇嘛領導下的政府體制不予 變更。從1951年~1959年,竭盡全力遵從這份中國起草的協議, 但是中國政府未能遵守協議中的有關規定,迫使達賴喇嘛去印度 避難。

 17、阿沛.阿旺晉美《西藏何時加入到中國的主權之下》,刊登在 《西藏黨史資料》1988年,第三期(總第21期)。1992年由倫敦 的西藏資訊網把該文譯成英文並登在《西藏歷史背景文集》中。

 18、《七萬言》寫於1962年5月,是班禪喇嘛寫給中國政府,反應 西藏狀況的報告。

 19、《一個藏人革命家:巴瓦.平措汪傑政治生涯》,2004年由加利 福尼亞大學出版社出版。

 20、北京大學的有關學者在2001年召開的“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談會” 上的講話中說,與達賴喇嘛和好有助於減少印度半島上不穩定局 勢對中國在戰略上會帶來的風險。

 (寫於2006年11月14日) (發表於2006年12月20日) 本文是達賴喇嘛特使嘉日.洛珠堅贊於2006年11月14日在美國首都華盛頓的布魯金斯學會上的講話(全文);原文為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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