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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說出真相:尼瑪拉姆親身見證西藏苦難

尼瑪拉姆:我在國際社會的陳述,是真實的。

西藏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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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西藏郵報2018年7月27日台北編譯報導』2018年7月底,受西藏台灣人權連線之邀,尼瑪拉姆來到台灣,舉辦三場公開活動。第一場活動,就在7月26日星期四,講座主題-「只為講出真相:尼瑪拉姆親身見證的西藏苦難」。當晚,由國際特赦組織臺灣分會理事長林淑雅擔任主持人。

主持人在介紹講者和講座的目標後,丹增德勒仁波切的外甥女尼瑪拉姆開始講出真相,以下內容摘錄自直播影片(華語由丹增格樂格西翻譯):

我的家鄉在西藏理塘,我的家鄉遭遇很大的苦難,歷經很大困難,才得以逃離出境,拋下自己的母親和家人來到外界,做了很大選擇。原因在於,我的親舅舅在中國遭遇很惡劣的誣陷,為了把舅舅的事情講清楚說明白。

舅舅在七歲出家,在佛學上精進,佛法知識淵博。1959年後,那些遭逢巨大災難的理塘寺院無法復原。就在尊者的哥哥羅桑三旦率代表團訪藏時,仁波切費盡千辛萬苦見到尊者的哥哥,並把理塘的慘狀一一向他報告。同時,仁波切也想盡辦法到拉薩拜見十世班禪喇嘛,把情況詳細地告知;待班禪喇嘛身邊的中共高官離開後,才拍拍仁波切說:本來以為你是要講述個人痛苦,才知道你要說的是人民的痛苦,你做得很好。

之後,在種種原因之下,仁波切在1982年赴印度覲見達賴喇嘛尊者,經尊者認證,仁波切亦是轉世高僧阿安扎西。之後轉往南印度哲蚌寺學習,五年後在家鄉父老和家中母親的要求下,返回西藏。在康區講法、傳法的條件嚴苛,甚至連修法都只能在帳篷裡進行。於是仁波切在當地募款修建寺院,在遭到中共多次阻攔後,遠赴北京請當時擔任鬸委員長的班禪喇嘛協助才得以完成寺院建設。班喇嘛並賜名為「康.那爛陀大乘菩提院」。之後,陸續在偏遠地區修建了九座寺院。仁波切在康區大力倡議保護環境、教育。但在中共眼中,就是違法與犯罪。

仁波切不管在講法或開示時,總是大聲提起達賴喇嘛的功德;也說自己在印度於尊者座下學習。一再告知藏人尊者是世界和平的代表性人物, 是世界一百多個國家所崇拜的精神導師,在全球各地弘揚佛法,並不是中共所宣傳的壞人。仁波切在家鄉廣受愛戴,當地中共政府認為如果繼續這樣下去,西藏的佛法和教育會發展到令他們無法控制的地步,所以把仁波切的所做所為都認定是罪行。

2002年丹增德勒仁波切被捕,當時中共所謂的「罪名」是策劃成都天府廣場的一起爆炸案,仁波切被抓之初,我們都不清楚是以什麼原因而被抓,以及他被關在何處。仁波切被關押8個月後,當局稱與爆炸案有關,隨後就審判了仁波切的案子,並判處死刑。當時仁波切的親友與當地民眾請願要求重新審理案子,當局不予理會,限制我們聘請律師。第二年改判無期徒刑,但是當局禁止家屬探監,當時我們還不知道仁波切被關在何處。

仁波切的親屬與雅江縣藏人民眾前去甘孜州監獄門口,請求允許探監,屢遭拒絕。無奈我們只好舉行了26天的絕食抗議,最後當局允許括我的母親在內的仁波切的幾個姐妹前去探監。她們幾人見到仁波切時,仁波切強調他是清白的,因為身為尊者的弟子,他絕對不做任何與暴力相關的行為,請求大家為其申冤。當時親屬向當局提出了多項請求,也向當局提交了具有4萬多名民眾按有手印的連署請願信,鄭重要求重新審判仁波切的案子,還是不予受理。之後我們分別前去北京與四川省甘孜州府請願,其間幾名重要人士遭捕,並關押了幾個星期,也有公職人員被停職,當局對我們所作所為缺乏法治,屬於踐踏人權的行為。

仁波切去世前10天,我的母親去了成都,等待探監;而我留在家裡,有天,母親突然打來電話告知仁波切去世的噩耗,我無法接受這一情況,反覆詢問母親是否親眼看到仁波切的遺體,母親說她並未看到,只是領導這樣告訴了她。我得知這一情況後通知了全村民眾,大家悲痛至極,抱頭痛哭。大家討論後一致提出將仁波切的遺體迎請回家鄉,當時由村長代表民眾向理塘縣政府提出要求,對方告知他們無權過問此事,並下令一個縣只能派7名代表前去瞻仰遺體,當時理塘縣提出要求允許派出9個代表,當局派遣大批武警將理塘縣318路段給擋住,控制民眾的出行。我們想了很多辦法無用,無奈之下,我裝成一名病人趕到成都,然後打電話給我的母親,得知她們在大竹縣,於是我也趕往前去。我們有六個人提前到了川東監獄門口請願,我母親與我的姨媽以撞牆的方式傷害自己,請求當局的憐憫,我們的心情非常低落,大家痛哭不止。

當時也有很多大竹民眾圍觀,我請求他們通知記者,告訴他們仁波切請求聘請律師不被理會,現在仁波切被殺了,我們又不是外國人,為什麼對我們這麼殘忍。我們在場請願的6人均以自殺的方式請願,希望獲得各方的關注。之後,獄方與尼瑪拉姆一行人進行交涉,堅稱仁波切不是被他們毒死的,而是心臟病突發,經搶救不治死亡。而在被要求出示病歷時,獄方只是讀了所謂的病歷,但拒絕將書面病歷報告交給家人。尼瑪拉姆的母親悲憤之下暈了過去,被送往賓館休息,隨後當局立即派人前往賓館;他們來了好幾個人,說我們有什麼要求可以提出來,我母親就提出了幾個要求:第一,按照中國法律法規,允許親屬看望仁波切的遺體;第二,要求將仁波切的病例本歸還家屬;第三,拒絕當局火化仁波切遺體;第四,歸還仁波切的遺體,並強調如達成以上要求,親屬便不再追究。

當局並沒有答應我們提出的要求,並說家屬是否要看遺體自己選擇,明日(7月16日)早上7點必須火化遺體。我們不得不選擇前去川東監獄瞻仰仁波切的遺體,監獄裡有很多公安人員,也派了很多人看管仁波切的遺體。幾名僧人提前去幫仁波切換上僧袍,回來後他們說仁波切的指甲發黑,隨後我們去時,只能看到仁波切的臉部,發現他的嘴唇發紫,我們堅信仁波切是被毒死的。

仁波切的遺體於7月16日遭中共當局強行火化,兩名藏人先被允許將仁波切的骨灰帶回理塘,但最後骨灰還在途中時,被警方搶走。尼瑪拉姆與母親則在抵達成都時,受到理塘縣警方監控,之後帶往理塘。縣警方恐嚇尼瑪拉姆,若不在一份類似於免責切結書上壓手印,恐將受到報復。我母親說,這個關於仁波切的案子,我絕對不會壓手印,因為仁波切不是我一個人的,仁波切是全世界的。我母親是這樣說的,你拿著槍指著我的腦袋,我也不會答應,我也不會壓手印,你就回去想報哪個領導你就回去報吧。然後,幾天以後又來了好多個領導;他說,讓你們出去現在必須要答應三個條件,一個條件就是出去以後,關於仁波切的事情不能告訴別人;第二個條件就是,出去以後,關於仁波切的事情,不能告訴國外;第三個條件就是,仁波切的事情,從今以後都不准去鬧、不准去說,我們剛才開了一個會,我代替你們壓了手印,現在出去以後必須要聽我的話,他是這樣說的。然後,我們就這樣被放了出來。

尼瑪拉姆在結語時表示,我在國際社會的陳述,是真實的。回答一位日本朋友的問題: 我很清楚自己在做什麼,也很樂意這樣做。因在西藏境內,沒辦法為自己的苦難發聲。自焚藏人就是想表達出西藏的苦難。而自己選擇來到自由國度,講述西藏的真相。不怕中共的打壓。